10月31日,我院在雁山校区05101教室举行了“计划生育政策与性别关系平等化建构”的讲座。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肖富群教授主讲。我院社会工作和行政管理专业学子到场聆听,讲座由我院团委书记刘阿丽老师主持。
肖教授首先向大家介绍了我国的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由来及社会性别理论,接着阐述了学术界曾经对“计划生育政策是否有利于改善性别关系”的各类争议,并结合自身实际调研的数据和分析的结果提出个人见解。其中,肖教授重点讲述了在计划生育这一国策实施下,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在家庭地位、教育获得、职业发展等方面一定程度上优于非独生子女,但在自身调研中所得出的结论中所体现的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的在性别平等上的多数指标是相差无几的,因而,肖教授指出计划生育政策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生育率,生育率的下降从而使独生子女或者非独生子女所获得的家庭发展资源在一定程度上都有所增加。从这种角度出发,计划生育政策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最后,肖教授提出了“子女的性别平等是暂时的吗?”这一问题,让在场同学进行课后思考。讲座结束后,同学们根据自身所思踊跃向肖教授提问,现场互动热烈。
本次讲座不仅为同学们构建了一个学术交流的平台,更使同学们提高了知识底蕴,亦让同学们了解到无论是子还是女在价值、人格、机会、责任、权力上是平等的。
讲座现场(一)
讲座现场(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