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桂林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学院复试录取各项具体工作。
按学科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组长由学科带头人担任。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复试小组的成员不少于5名,由本学科(专业)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
二、复试要求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应参加复试。
(二)统考生应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二区(B类考生)的录取分数线。
(三)各专业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原则上不高于300%。
(四)考生应在学院规定的场所参加复试。
三、复试方式
采取现场复试。
四、复试程序
(一)复试通知
由学院在复试前3天通知入围复试的考生。
(二)资格审查
请考生在复试报到时提供以下材料(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1.考生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其中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线的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2.考生准考证(可到研招网下载);
3.已签字盖章的《桂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审查表》(交原件;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桂林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题”中下载);
4.往届考生:学历、学位证书。网报时提示证书有问题的考生请提供国家学信网的认证报告材料(认证报告在线验证有效期必须设置为6个月),否则无法录取;应届毕业生:学生证或学籍证明;
5.最后学历在学期间的成绩单(交原件,往届生成绩单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
6.考生已签字确认的《桂林理工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交原件);
7.外语四级或六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没有则无需提供);
8.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一志愿考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本(户主、父母、考生本人页)或少数民族户籍证明;
(2)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交原件;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桂林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题”中下载);
9.参加复试的MPA考生需提交“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在复试时上交,过期不提交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一式三份,交原件);
10.“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男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或《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11.享受初试加分政策考生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相关任职考核证明及证书;
(2)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书;
(3)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足以证明可以加分的材料);
说明1:享受初试加分政策考生为以下人员: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3)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说明2:我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并经教育部审核,审核无误后将予以加分。若考生自己预估加分后,仍无法进入复试,则无须提交上述材料。
12.学习能力、工作能力、科研成果、参与项目等方面的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等材料(没有则无需提供);
13.复试费缴费证明(付款后的截图,付款时必须按要求准确填写姓名、复试学院、复试专业等信息);
14.复试情况表:考生复试时填写好基本信息部分,准备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版照片一张。
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复印件须保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
(三)加试审核
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学生的考生需要加试,需加试考生名单公共管理与传媒学院在复试前1天通知本人。
(四)心理测试
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心理测试,学院需查验考生的心理检查结果,具体方法另行通知。
(五)缴纳复试费
缴费方式另行通知,截止复试前一天仍未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加试考生除复试费外需另外缴纳加试费。
五、复试内容
(一)加试
各专业均不招收非本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经核实的本科跨专业考生、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学生复试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一律采取笔试,学院负责命题、组织考试。加试科目1:行政管理学,参考书:《行政管理学》(第六版),夏书章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中山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加试科目2:公共政策分析,参考书:《公共政策学》,杨宏山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
每门课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单科低于60分),不予录取。
报考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考生不加试。
(二)笔试
1.社会服务与管理专业笔试课程:公共管理学(参考书:《公共管理学》(第二版),王乐夫,蔡立辉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采用闭卷方式,主要考查考生对课程基本原理、基本方法的理解掌握情况,时间90分钟,总分为100分。
2.公共经济与管理专业笔试课程:公共管理学(参考书:《公共管理学》(第二版),王乐夫,蔡立辉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采用闭卷方式,主要考查考生对课程基本原理、基本方法的理解掌握情况,时间90分钟,总分为100分。
3.公共管理(MPA)笔试课程:思想政治理论,采用闭卷方式,时间90分钟,总分为100分。考核内容包括: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掌握党的二十大和二中全会精神等。
(三)综合复试
含英语听说和专业课综合面试,具体方法见各专业复试细则。面试时间每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四)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由笔试成绩、英语复试成绩和专业课复试成绩构成,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1.学术型研究生复试成绩
(1)笔试成绩:折算分值为15分。
(2)英语听说:折算分值为25分。
(3)专业课综合面试:折算分值为60分。
2.公共管理硕士复试成绩
(1)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折算分值为15分。
(2)英语复试:折算分值为25分。
(3)专业课综合面试:折算分值为60分。
3.复试加分项目
根据国家制订的复试加分项目执行相关政策,学院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后交研究生院备案。
六、调剂考生
(一)调剂考生进入复试遴选原则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我校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我校的考生,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二区(B类考生)的录取分数线。
3.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以专业代码前2位数字是否相同为准,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
5.调剂专业与报考专业不一致的考生,报考专业和调剂专业均须达到国家二区(B类考生)分数线后才可调剂。
6.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国家二区(B类考生)分数线。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国家二区(B类考生)分数线。
7.只调剂初试外语科目为英语的考生。
8.申请调剂学术型专业考生按统考科目总成绩排序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统考科目总分相同情况下以英语成绩排序。
9.公共管理(MPA)因指标满额暂不接受调剂,如后续增加指标调剂方法另行通知。
10.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调剂。
(二)调剂专业
达到如下要求可申请调剂:
公共经济与管理(代码:1202)属管理学门类(专业代码以12开头):总分≥330,单科(满分=100分)≥44,单科(满分>100分)≥66。
社会服务与管理(代码:0305)属法学门类(专业代03开头):总分≥316,单科(满分=100分)≥42,单科(满分>100分)≥63。
公共管理(MPA)(代码:1252):总分≥165,单科(满分=100)≥39,单科(满分>100)≥78。
(三)调剂程序
1.凡符合相关要求,并申请调剂到我校的各类考生,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2.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工作属于动态工作,调剂过程中将根据学院实际复试录取情况,对部分招生计划作动态调整,学院将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七、确定录取
考生录取成绩按下列方式计算: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百分制)×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初试成绩换算方式:
一志愿考生:公共经济与管理专业初试总分满分为500分,初试成绩=初试总分/5。社会服务与管理专业初试总分满分为500分,初试成绩=初试总分/5。公共管理专业初试总分满分为300分,初试成绩=初试总分/3。
调剂考生:公共经济与管理专业统考分满分为350分,初试成绩=统考分/3.5。社会服务与管理专业统考分满分为200分,初试成绩=统考分/2。公共管理专业统考分总分为300分,初试成绩=统考分/3。
学院根据考生录取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在同等条件下,对第一志愿报考学院并上线的考生优先录取,拟录取学术型考生学院向其发放《调档函》。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以上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如果学校和上级部门政策有变动,以学校和上级部门的最新政策为准,学院会及时通知调整之处。
八、联系方式
公共经济与管理、社会服务与管理:0773-5896370王老师
公共管理(MPA): 0773-5896276 0773-3696602 徐老师
公共管理与传媒学院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