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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届毕业生党员教育实践活动——“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实务知识


作者: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学生党建工作中心    发布日期:2014年05月29日 00:00  浏览次数:


    一、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广义的党员组织关系概念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转移正式组织关系需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临时组织关系需开具党员证明信即党员临时外出(六个月内)证明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的凭证。毕业生党员离校时要转移的是正式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不同于个人的党员档案材料。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以前,部分学生党员毕业后公务员考试通过,入伍、到国企或事业单位工作,考研、个人升迁、提拔,但因为未按照程序转接组织关系,造成个人事业上的被动。所以,毕业生党员应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关系转移。
 
    二、近年来毕业生党员转移党组织关系中出现的问题
    1、部分毕业班预备党员,未及时转接党组织关系,也未及时提出转正申请,结果造成未能按时讨论转正问题,直接影响到自己的工作。
    2、部分毕业生党员,在拿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后,未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去所去单位党组织办理接转手续,结果造成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
    3、有不少毕业生党员在核实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名称时不重视,直接就在工作单位名称的后面加上“党委”,而该单位却因没有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而无法接收,致使毕业生党员不得不回学校重新办理,给本人工作与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所以,毕业生党员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前一定要向用人单位咨询清楚开往何处,即弄清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
    4、介绍信丢失或损毁。介绍信一旦丢失或损毁,党员要及时向学校党委组织部报告。学院党委对丢失或损毁介绍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应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做出深刻的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如在有效期内的,由本人书面申请,组织部给予补办一次,原介绍信作废。超出有效期的,组织部不予补办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责任由本人承担。
 
    三、毕业生党员如何转移党组织关系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上学等原因离开原党组织或外出工作、学习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应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一)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正式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2、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工)委组织部,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处)。
    3、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
    5、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及各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党委、直属单位党委。
    6、铁道部政治部组织部及铁道部各铁路局党委,部属各公司、各铁路分局及分局级公司党委。
    7、民航总局党委及民航总局直属的各地区管理局、空警总队、企业、事业单位党委。
    8、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及兵团各师党委。
    9、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
    (二)就我们毕业生党员来讲,党组织关系要转向何处,有以下两种情况:
    1、对于已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的毕业生党员
    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的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2、对于暂时未落实工作单位或毕业后去向待定的毕业生党员
    要根据档案、户口等转移情况,经毕业生本人联系确认后,将其组织关系转到户籍所在地党组织。但在转移组织关系前一定与转入单位联系协商,经同意后方可转入。学校不保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
注意:桂林市人才中心是不接受桂林市生源的毕业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这些同学要将党组织关系接转到生源的县、区,也就是自己上学前的居住地或父母所在地的县、乡(镇)、村。(注意事先要跟当地党组织联系并征得其同意)
    (三)党组织关系转接按毕业生党员具体去向所在地分为三类:市内、省内、省外。
    1、到桂林市工作、学习的或是党组织关系将挂靠桂林人才市场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1)到桂林市各县、区工作、学习和档案挂靠的,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关系归属县、区组织部的,介绍信抬头直接写到县、区委组织部;
    如:到阳朔县供电局——介绍信抬头:中共阳朔县委组织部。 7、民航总局党委及民航总局直属的各地区管理局、空警总队、企业、事业单位党委。
    8、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及兵团各师党委。
    9、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
    (二)就我们毕业生党员来讲,党组织关系要转向何处,有以下两种情况:
    1、对于已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的毕业生党员
    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的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2、对于暂时未落实工作单位或毕业后去向待定的毕业生党员
    要根据档案、户口等转移情况,经毕业生本人联系确认后,将其组织关系转到户籍所在地党组织。但在转移组织关系前一定与转入单位联系协商,经同意后方可转入。学校不保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
注意:桂林市人才中心是不接受桂林市生源的毕业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这些同学要将党组织关系接转到生源的县、区,也就是自己上学前的居住地或父母所在地的县、乡(镇)、村。(注意事先要跟当地党组织联系并征得其同意)
    (三)党组织关系转接按毕业生党员具体去向所在地分为三类:市内、省内、省外。
    1、到桂林市工作、学习的或是党组织关系将挂靠桂林人才市场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1)到桂林市各县、区工作、学习和档案挂靠的,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关系归属县、区组织部的
    (2)转往单位组织关系隶属市委组织部的,介绍信抬头直接写到单位党组织即可。
    如:到广西师范大学读研——介绍信抬头:中共广西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3)转往单位组织关系隶属桂林市直机关工委,介绍信抬头要写到桂林市直属机关工委。
    如:转往桂林市人才交流中心——介绍信抬头:桂林市直机关工委。
    (4)考取本校研究生和留校工作的毕业生党员,由所在学院党委直接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校内转移手续(在原就读单位继续读研或工作的及时在本单位内部理顺组织关系),这部分毕业生党员也需填写《2011年桂林理工大学毕业生党员登记表》,待开学后,由原所在学院党委将名单和去向(用校内介绍信)送达所去学院党组织,并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2、到在桂林市以外但是在广西区内单位工作、学习或是党组织关系挂靠广西区内其他市的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这些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信,要通过桂林市委组织部转出。为方便工作,桂林市委组织部的介绍信已经委托学校党委组织部代开,具体由各学院党委、直属党支部负责。
    (1)转往在南宁的广西区属普通本专科高校的,介绍信抬头:广西区高校工委组织部;南宁市属大专院校,介绍信抬头:中共南宁市委组织部。
    如:到广西大学读研或工作——介绍信抬头:广西高校工委组织部;
    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介绍信抬头:中共南宁市委组织部。
    (2)转往广西区直各厅局机关及其挂靠、下属单位的,要开往“广西区直机关工委”,通过区直机关工委转接后,再转往所去单位的党组织。需要注意的是:有的单位尽管看名称不是区直单位,但其党的关系隶属区直机关工委,也要通过区直机关工委转接。如:广西外运集团公司、广西电力集团公司等单位党的关系隶属区直机关工委,介绍信抬头:广西区直机关工委。
    (3)广西区内大型企业、厂矿单位,党的关系在广西区国资委的,需要通过“广西区国资委党委”接转。自治区内其他一般的企事业单位(含三资企业等),党的关系一般隶属所在地方党委,需要通过县(市)级及以上地方党委组织部接转。
    (4)到区内金融单位工作的,将介绍信开到党员所去的省级金融分支机构党委组织部。如到中国农业银行广西区及地、市、县分行工作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到中国农业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党委组织部。
    3、到广西区外工作、学习或党组织关系挂靠区外的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这些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信,也要通过桂林市委组织部转出。为方便工作,桂林市委组织部的介绍信已经委托学校组织部代开,具体由各学院党委、直属党支部负责。
    (1)转往区外高校的,其中为教育部直属高校或其他部委所属高校,以及部分驻省会城市的省属高校,党的组织关系一般隶属省、直辖市、自治区党委高校工委,一般要通过其组织部门接转。其它省会城市以外高校党的关系一般应在所在的地方党委,一般要通过地方党委组织部门接转。
    如:到南京大学读研——介绍信抬头:江苏高校工委组织部
    (2)转往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所属有关厅局的,一般要通过省、市、自治区党委直属机关工委接转。
    如:到湖北省财政局——介绍信抬头:湖北省委直属机关工委组织部
    (3)转往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县级或县级以上所属单位的,一般要通过县、市委组织部接转。
    如:到深圳市福田区税务局——介绍信抬头: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
    如:到青海省湟中县总寨享堂村——介绍信抬头:青海省湟中县县委组织部
    (4)到外省(市、自治区)金融单位工作的,应将介绍信开到党员所去的省级金融分支机构党委组织部。如到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及地、市、县分行工作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到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党委组织部。
    四、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中特别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携带与保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妥善保管,不得涂改,要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到新单位报到后应立即交给党组织。如果本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委托别人代为办理,必须递交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时间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出后有效时间市内15天,省内30天,省外60天,但最长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毕业生党员应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去所去单位党组织办理接转手续。
    (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遗失怎么办?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被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的政治身份证明,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或遗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组织观念淡薄的一种表现。党员要在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到所去工作单位的党委组织部门办理接转组织关系的手续。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接转手续,介绍信就自行作废。对于无正当理由,6个月不转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应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党员应妥善保存自己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确保不能丢失。一旦丢失,党员要及时向党组织或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经审查后可予以补转。对丢失介绍信的党员,除给予批评教育外,对组织观念淡薄,情节严重的,应给予党内处分。在介绍信开出6个月以后,学校党委组织部不再予以办理。
    (四)党员不转移组织关系怎么办?
    所有毕业生党员,除开留校工作和留校攻读本校硕士研究生者,均要求将组织关系转出。对不按规定转移组织关系的,应该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限期转移组织关系。对长期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应视其情况,给予必要的党纪处分或自行脱党处理。
    (五)学校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办理时间
    1、6月2日召开人文社会科学学院2014届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实务知识培训活动,动员毕业生党员问清楚接收单位。
    2、6月5日前毕业生党员反馈介绍信的抬头和去处,将准确信息提交给学院党委,按规范填写《毕业生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
    3、学院党委审核各毕业生党员提交信息,对于不合格的督促尽快核对。
    4、6月11日,将核对过的《毕业生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上交学校组织部。
    5、6月20日,毕业生党员领取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填写《2014年桂林理工大学毕业生党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