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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风校区MPA教育中心学术报告厅7106使用申请流程


作者:王静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31日 10:39  浏览次数:


一、 学术报告厅在MPA没课及学院没有活动安排情况下可以借用;

二、 只接受校内各部门、单位使用申请,不对校外开放使用;

三、 学术报告厅只用于学院及以上层面的学术交流活动、会议以及重要活动开展;

四、 学术报告厅需由使用单位教师负责申请,活动现场必须有负责老师在场指导,指导教师负责活动期间报告厅的管理工作;

五、 设备操作必须按照仪器操作规范和流程,因使用单位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由使用单位负责维修和赔偿;

六、 使用单位2次及以上违反学术报告厅使用规定的,该学期不再给与使用;

七、 申请单位需提前2天填写《MPA教育中心使用审批表》(附件)一式两份,经院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

八、 如有冲突,由管理部门统筹安排,优先考虑校级重要活动的开展与使用;

九、 使用完毕后必须做好场地卫生,关闭和检查仪器、水电、门窗等设施,并归还钥匙。

公共管理与传媒学院

2018年10月31日

 附件

            MPA教育中心报告厅使用审批表

申请单位

场地名称

负责老师

联系电话

学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使用时间

             —                   

使用用途

预计参与人数

LED屏内容

申请单位

领导意见

 

 

 

 

    名:

(申请单位盖章)        

报告厅管理老师审核意见

 

 

 

 

    名:

        

院领导

审核意见

 

同意使用。使用后请打扫场地卫生,填写报告厅使用登记册,关闭和检查仪器、水电、门窗等设施并及时归还钥匙。

 

    名:

                           

设备调试人员

注意事项:

1.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我院留存、一份申请单位留存。

2. 完成审批后,请适时凭审批表前往屏风院办公室(7703)领取钥匙。

3. 使用时务必规范操作,因使用方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由使用单位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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